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X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X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X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X,受X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X指X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工作,在《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签订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延期一天交接或运输的,转让方将按照每天XX/匹/头收取受让方饲养费以此类推。交接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X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