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08-27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林场卢峰林区管理用房提升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X号二、项目名称:庆X林场X管理X三、中标(成交)信息标项标项名称数量单位中标价X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庆X林场X管理X1项X.X浙江X公XX庆XX聚丰商铺X-XX四、评审专家名单:吴国水、胡金翠、胡洪锦(采购人代表)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XXXX。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X林场地址:X-X质疑联系人:X系方式:X-X.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X地址:X目联系方式(询问):X-X质疑联系人:X联系方式:X-X.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采购人:X期:X年X月X日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