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公告〔X〕X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临时服务指南的公告》(公告〔X〕X号)等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四五牧场金矿勘查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四五牧场金矿勘查方案》评审意见书
2.《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四五牧场金矿勘查方案》评审专家组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X6年7月X日
(联系人: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