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心2026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招标采购项目03标段候选人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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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阳中心2026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招标采购项目03标段候选人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商业服务   安徽   2026-06-0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06-08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阜阳中心2026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招标采购项目03标段候选人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X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X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委托,就其X年度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03标段招标编号:FWX/0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X年65一、评标结果

    X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X

    颍X

    综合得X

    X.X

    X.X

    X.X

    质量要求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文明服务,不发生有理投诉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无安全责任事故

    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1+1”年。第一年合同期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前2个月内,招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专项条款),考核结果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计划服务期“1+1”年。第一年合同期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前2个月内,招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专项条款),考核结果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计划服务期“1+1”年。第一年合同期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第一年合同期结束前2个月内,招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合同专项条款),考核结果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

    1、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施救外协单位采购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签订时间X年1月X日);

    2、阜阳管理处清障救援合作协议(SX滁新高速段颍上东-阜阳南、颍淮大道-临泉段)(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3XX-X年度清障救援服务合作协议X标段(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1、阜阳管理处清障救援合作协议(GX济广高速段)(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2、阜阳管理处X-X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X)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X年8月X日)。

    3、阜阳管理处X-X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X)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X年9月X日)。

    1、阜阳管理处清障救援合作协议(SX滁新高速毛集-颍上东段)(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2、合周公司X-X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X)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X年9月X日);

    3、阜阳管理处X-X年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X)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X年8月X日)。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地址:Xont>

    联系人:Xont>

    电话:X-X

    地址:X"仿宋,仿宋_GBX">X号

    联系人:X

    电话:X、X

    监督电话:X

    监督单位电话:X-X、X-X

    四、公示期:X年6月8日至X年6月X日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XX公司提出,地址:X"仿宋,仿宋_X总部基地A座X室,联X,联系电话X-X。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电话:X,地址:X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X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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