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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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四川   2026-01-0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01-05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泸州市精神病X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X年医疗废物处置

    2、采购人:Xfont>精神病

    3、预算金额X2.5X

    4、服务期限X年

    5、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说明:

    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X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5.2按照《泸州市X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环函【X】X号文件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的‘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的‘危险废物应当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能力就近集中处置’规定,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长距离运输环境和安全风险,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以转移至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X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为主,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跨省、市长距离转移的运输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该文件精神明确“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经咨询有关法律机构及部门,在法律条例中,“原则上应当”等同于“必须”,且“原则上应当”在本法条中的延伸含义为非特殊情况下必须选择本市进行处置。目前泸州市辖X满足此要求,X”。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Xce="宋体">3社1号

    三、公示期

    X6XX-X6XX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Xfont>精神病

    通讯地址:Xe-height: 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Xpt;">泸州市江阳区石马沟巷X号2栋

    联系人:Xt>黄女士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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