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监理(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
发布日期:
X-X-X
监督部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来源
大连投资项X
项目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X
标段(包)名称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监理(二期)
标段(包)编号
X
公示开始日期
X-X-X
公示结束日期
X-X-X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大X
地址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街道向阳村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X
地址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延安路南段X-9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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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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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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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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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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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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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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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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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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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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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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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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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
|
X.X
|
1,X,X.XX
|
合格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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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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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1,X,X.XX
|
合格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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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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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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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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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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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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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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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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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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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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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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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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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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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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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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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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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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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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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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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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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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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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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乙级(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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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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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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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监理综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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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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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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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甲级(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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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宋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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