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路港]建工路港一分公司怀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一期)项目金塘小区东侧地块、高河安置房南侧地块市政工程施工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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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建工建工路港]建工路港一分公司怀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一期)项目金塘小区东侧地块、高河安置房南侧地块市政工程施工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安徽   2024-11-27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4-11-27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安徽建工建工路港]建工路港一分公司怀宁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一期)项目金塘小区东侧地块、高河安置房南侧地块市政工程施工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进行招标, 并于X-X-X XXX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ACEG-X
    标段(包)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招X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X

    X

    公示期限X-X-X起至X-X-X X时XX止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义,请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X公司。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X公司提出,联系电话X-X(邮箱:);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X公司监督部门提出,联系电话X-X。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集团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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