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 (EPC)中标候选人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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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 (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安徽   2024-11-27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4-11-27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 (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灵璧县X建设和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X建设和改造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X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灵璧县房屋安全鉴定所

    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张所长 X-X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X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X

    联系人及电话

    陈刚、刘红健、吴旭森 X-XX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X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X(联合体成员

    X(联合体牵头人)、X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铁X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济南X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X号(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联合体成员

    扬州市维扬路X号智谷科技综合体5栋(A2)栋4层X层(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书房社区兴业大道XX栋(11号)(联合体成员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X号(联合体牵头人)、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X号(联合体成员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X/费率%)

    X.X%

    (约X.XX)

    X.X%

    (约X.XX)

    X.X%

    (约X.XX)

    工期(日历天)

    X日历天

    X日历天

    X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X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X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X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X质量等级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X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X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张思杨

    熊皓南

    白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X

    X

    X

    项目经理

    姓名

    尹谱成

    缪祥

    王卓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X

    X

    X

    综合评估得X

    X.X

    X.X

    X.X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XXX-XX2

    招标代理费

    X.XX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X-X:X,下午2:X-5:X)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X/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X]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灵璧县住房和X

    单位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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