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内蒙古 2025-05-16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X医疗X
地址:X
联系方式X
供应商(乙方):玉泉区兆龙通泰汽车修理部
地址:X1号
联系方式X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X) | 总价(X)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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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急救车辆维修和保养,采购数量X.X; | 1(项) | ¥X,X.X | ¥X,X.X | 一、服务要求 1、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3天完成,X车大修不超过 7 天完成。 2、X配件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的X配件必须由所维修车型制造厂直供、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 3、设立服务区:设立维修绿色通道畅通服务专柜,专人接待。 4、接、送待修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5、救援服务: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 X 小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服务人应当在收到客户求救信息后 3个小时内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救援服务。 6、清洁服务: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服务。 7、质量保证:维修出厂后,所维修部位、更换X部件质保期按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8、急修、抢修工时费: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 9、免费为所有车辆进行至少一次四轮定位和动平衡服务。 二、考核验收 1、未按合同要求时限维修保养车辆的,或未达成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要求的售后服务内容的,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X改。 2、在合同期内更换的配件不符合行业标准,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给予书面警告,并责令X改。 3、以上考核验收条款,如违反且接到X改通知后仍不积极X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所采用的X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5、供应商有义务在维修结束后,恢复车辆各部件及X配件的原来装配。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采购方利益。 |
合同金额: X,X.XX,大写(人民币)X
履约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履约地址:Xp>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X医疗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