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XX生产设备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
发布日期:
X-X-X
项目名称
新民市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XX
项目编号
X
标段(包)名称
新民市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XX生产设备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X
公示开始日期
X-X-X
公示结束日期
X-X-X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X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X号楼X室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X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青岛东X
|
X.X
|
5,X,X.XX
|
合格
|
X
|
2
|
X
|
X.X
|
5,X,X.XX
|
合格
|
X
|
3
|
X
|
X.X
|
5,X,X.XX
|
合格
|
X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青岛东X
|
胡德川
|
无
|
2
|
X
|
李宗洲
|
无
|
3
|
X
|
赵同林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青岛东X
|
[无]
|
2
|
X
|
[无]
|
3
|
X
|
[无]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曹春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X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