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X期支付金额为XX,所占总合同金额百X之X,说明: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X%。第2次X期支付金额为XX,所占总合同金额百X之X,说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乙方在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否则,付款期予以相应顺延。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长沙市X家丽路支XX)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项目终验应于本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启动,乙方需提供书面运维服务报告、验收申请作为验收材料。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X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X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内容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内容履约验收。
X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内容履约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X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X
】)
5
号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
监测
,
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釆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数据X析报告、运维报告、系统优化方案、为履行本合同而开发的任何软件、代码、工具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帮助甲方实现并保护上述知识产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X
下达X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X改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委托乙方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5.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电子口岸跨境电商企业的相关对接,乙方全力提供技术支持。
6.
甲方向乙方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软硬件设备的单位、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通知协助时
(
当日工作时间内
)
提供必要的协助。
7.
甲方在通过系统对外提供服务时,如发现系统存在问题、故障,或者发现需要进行系统参数调X的,应在
2
日内通知乙方进行运行维护。
8.
甲方如需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服务器上安装任何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软硬件设施,均由甲方自行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如需委托乙方针对该部X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服务,可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X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协助甲方进X调测,并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软件运行维护服务
。
5.
对甲方系统涉及的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包括信息系统、软件程序的运行状态、主机状态监测、软件运行状态、数据流等进行监测,发现属于日常运行维护层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6.
当发现系统出现不属于日常运行维护层面的软件系统和托管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告知甲方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并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协助甲方进行故障排除的相关工作。
7.
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协议的项目负责人(
冯瑶
X
)的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
8.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X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9.
乙方保证维护工作的过程未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经乙方维护更新后的软件,其任何部X如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者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
,
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
X.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的部X或者全部维护工作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X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X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X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X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X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结算后付相应服务费。
3.2
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项目的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价款
X%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并釆取必要补救措施。乙方拒不及时纠正或釆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3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另一方支付服务费总价款
X%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4
乙方维护过程中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应由乙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5
因乙方提供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以及服务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及时更换、更新、改进。乙方拒绝赔偿或者及时更换、更新、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等费用)。
4.
责任限制
4.1
乙方在进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X络专线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X络专线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X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4.2
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对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3
非因乙方的过错,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
免责条款
5.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X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X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5.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X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X担约定
1.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X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2.乙方在进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X络专线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X络专线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X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3.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对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
非因乙方的过错,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X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
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X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X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X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长沙海关跨境电商运维支撑项目内容做出变更,签订补充协议。
2.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X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
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X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X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XX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X割的一部X。
3.保密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相对方及电子口岸跨境电商企业信息、资料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或者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
,
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或者透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4.协议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X釆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X。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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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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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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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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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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