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场部街5号之二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XX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城[X]X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交易编号: | GJBX-X | 报价结束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底价(X): | 0.X | 竞买保证金(X): | 0.5 |
报价幅度(X): | 0.X | 报名截止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成交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
成交人:X | 惠州X | 成交价(X): | 0.X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 第一条:所出租物业以现状竞价招租,竞标方应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条:出租地址、面积、租赁租金及期限。 1、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场部街5号之二,出租面积约X平方米(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X(¥XX),租赁期5年,押金为人民币X(¥XX)。 2、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押金汇入惠州市惠X小金口粮管所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惠X,账号X。 3、其他约定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第三条:竞得人应依法经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从事有关噪音扰民等行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中标方(承租方)经营所需一切证照由中标方自行办理。 第五条:按原状出租。交易标的交付以原租户撤离后的现状为准,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竞投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竞投人须充X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第六条: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X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第七条:报名竞拍需交竞价保证金0.5X,保证金按规定转入惠州市公共XX指定账户。 第八条:本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第九条: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X(正常工作日XX-X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