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地块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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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地块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江苏   2024-04-24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4-04-24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地块,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交易方式:挂牌
    (二)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
    (三)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 以上地块在成交确认后X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1个月内缴纳首期X%出让金,成交后3个月内缴纳剩余X%出让金,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四)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五)南京市规划和XX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No.高淳XGYX:(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高淳XGYX:(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高淳XGYX:(1)该地块地上有建筑物,由竞得人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结算。 (2)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3)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X割登记、转让。X割登记、转让时须经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其转让对象须符合地块产业要求且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No.高淳XGYX:(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本公告所有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批X
    结果地址:X/>项目名称: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地块
    项目位置: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
    批X
    交易方式:挂牌
    竞得单位:南X
    土地位置: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
    规划用途:工业
    容积率X.5≤容积率≤2
    出让年限(年)X
    项目名称:南京市规划和XX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地块编号X.高淳XGYX
    交易方式:挂牌
    土地位置:开发区凤山路以北、清溪路以西
    规划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年)X
    地块编号X.高淳XG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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