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内蒙古 2024-06-27
招标人名称 | 五原县农X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X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X年巴彦淖尔市五原X等4X1.XX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X年巴彦淖尔市五原X永旺村0.XX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五NKX-X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X年巴彦淖尔市五原X等4X1.XX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X项目区X亩) 五NKX-X-X-X |
开标时间 | X年X月X日 X时XX |
开标地点 | 五原县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X |
投标报价(X) | X.X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计划完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共计X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苗蓼 1.X年通辽市库伦旗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7标段 2.X年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哈业乌苏嘎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级建造师 蒙X |
企业业绩 | 1.翁牛特旗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毛山东乡项目(烧锅地村、油房村、房申沟村) 2.科尔沁右翼中旗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十八标段)3.X年达拉特X、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4.X年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福茂城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X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6.X年达拉特旗X梁家圪堵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X绩X.X年巴彦淖尔市临河X、狼山农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2.X年兴安盟科右前XXX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水利第十七标X师 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程鹏 蒙SL-X/蒙水安CX 施工员:焦广军蒙SL-X 质量员:黄娟 蒙SL-X 材料员:王杰 蒙SL-X 资料员:王桂梅 蒙SL-X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X) | X.X |
工期(交货期) | X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贺巧燕 1.X年巴彦淖尔市杭锦X德丰、十八顷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施工第三标段 2.乌拉特中旗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二级建造师 蒙X |
企业业绩 | 1.乌拉特中旗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第一标段2.X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X树林子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长胜村)3.X年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四标段)4.X年巴彦淖尔市临河X、狼山农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六标 5.X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XXX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第五标段 6.X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第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XX.巴彦淖尔市临河区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4.4X亩(第十四标段)2.敖X蒙和哈日根嘎查农田X 3.乌拉特X设施农业设施配套项X师X 安全员:刁乐蒙SL-X 施工员:李永平 蒙SL-X 质检员:付永强 蒙SL-X 材料员:吴园 蒙SL-X 资料员:李春艳 蒙SL-X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X公司|
投标报价(X) | X.X |
工期(交货期)天 | X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姝毅 1.兴安盟科右中旗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 2.七排干扶贫X项目 二级建造师 NMGX |
企业业绩 | 1.X年巴彦淖尔市五XX等4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XX、和胜乡)施工第一标段 2.兴安盟科右中旗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四标段 3.七排干扶贫X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X绩X.X年巴彦淖尔市五XX等4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XX、和胜乡)施工第一标段 2.七排干扶贫X项X师X 安全员:郝亮 蒙SL-X 施工员:郭志安 蒙SL-X 质量员:姚娜 蒙SL-X 材料员:淡婷 蒙SL-X 资料员:崔旭和 蒙SL-X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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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标段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一标段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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