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水利桥梁,市政房地产建筑 内蒙古 2026-07-31
项目名称:兴和县皂火口水库清淤及资X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一、项目概况
皂火X任务是以防洪、灌溉为主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下游防洪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村庄和农田,现有民族团结X,保护面积X.3X亩,人口7.3X人,耕地6.8X亩;灌溉农田1.4X亩。本次设X任务不变。本次清淤后保持死水位和正常蓄水位不变,水库死库容为XXm³,兴利库容XXm³,调洪库容XXm³,总库容Xm³,清淤量为XXm³。。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兴和县皂火口水库清淤及资X》(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X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X(***)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邮寄地址:Xy: 仿宋;color: rgb(0, 0, 0);letter-spacing: 0;font-size: Xpx">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新华·汇A座X层X号
邮编:XX(请在信封上注明“兴和县皂火口水库清淤及资X”)
4.反馈截止时间:X年08月X日XX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X年07月X日至X年08月X日,共三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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