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内蒙古 2026-03-05
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X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点位,严格规范治超检查和处罚行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X年第X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的规定,结合我X,并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现将新巴尔虎右旗临时设立1处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场地公示如下:
新巴尔虎右旗X后院
现予以公示
新巴尔虎右旗X
X年3月5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