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10-23
公告
(X)浙X破X号
本院根据债务人董浙龙的申请,于X年X月X日裁定受理董浙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定X为管理人。董浙龙的债权人应于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地址:X4号,联系人吴律师,联系方式XX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董浙龙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X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X时XX络X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方式会前由管理人通知,请准时参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X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X及委托代理人X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X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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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0902破27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2026)浙0902破27号—董浙龙—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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