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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
强制清算公告
一、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清算组(通讯地址:X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及其股东、董事、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X香城古明珠X财X有关的资料。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对企业债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X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清算组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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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冀0430强清8号邱县香城古明珠商城棉花加工厂 强制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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