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8-19
关于督促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
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以及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浙温强清字第3号
X根据申请XX场X申请,X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东晟律师事X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X、清算组均立即开X及其法定代表人、清算义务人等交接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账册、合同、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以及财产调查等工作。截至发布本公告之日,清算组X的印章、账簿、文书、账册、合同、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以及任何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亦未发现任何有效且可催收的应收账款。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另外,请各债权人及相关X的财产线索的,及时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X系电话:X)。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2026)苏0412强清6号常州浙温标牌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督促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 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以及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江苏 ,商业服务 招标 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