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内蒙古 2026-07-29
项目名称:兴安盟突泉县X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配套X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兴安盟突泉县X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配套X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与9个小区,涉及住宅X套,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在小区内XX米;XX米;XX.6米;XX平方米,XX平方米,改造化粪池X座、建设微型消防站9座等基础设施。在小区内建设充电桩X套等公共服务设施,X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兴安盟突泉县X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配套X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X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1.内蒙古自治X(***n/)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X
(***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邮寄地址:Xstyle="font-family:仿宋_GBX">X号门市
邮编:X(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X年7月X日至X年7月X日,共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腾越联系人:Xn>刘思越
电话:X
电子邮箱:地址:Xy: 仿宋_GBX;color: rgb(0, 0, 0);letter-spacing: 0;font-size: Xpx">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心悦城X号门市
招标人:突泉县市政X
联系人:Xn>于先生
电话:X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X
(***n/)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X
(***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兴安盟腾越发布时间:X年7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