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评)〔X〕X号
你单位阳江市第二水厂至高新区X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阳江市第二水厂至高新区X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阳江市第二水厂至高新区X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X年7月X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阳江市第二水厂至高新区X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X选址
拟建管道自东向西依次于阳江市漠阳江东河大桥上游约X米处穿越漠阳江、于漠阳江西河大桥上游约X米处穿越漠阳江西河、于GX国道跨越漠西排灌渠位置西侧X米处跨越漠西排灌渠。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XX所处河段河宽X别约X米、X米、X米,岸线及河X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通航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X相关X所处漠阳江2、漠阳江西河2、漠西排灌渠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X别为内河Ⅵ级、Ⅶ级(按远期Ⅲ级论证)、Ⅷ级。《阳江市第二水厂至高新区X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X别选用X吨级货船(X.0米×5.5米×1.0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X吨级货船(X.0米×X.8米×2.0米)、X吨级船舶(X.0米×4.5米×0.6米)作为通航代表船型,通航代表船型合理。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建管道穿越、跨越航道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X别为6.X米、6.X米、3.X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X别为0.X米、0.X米、2.X米。(X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三)管道埋设方案
《航评报告》提出:拟建管道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穿越漠阳江2,出入土点均位于岸上。穿越漠阳江2管道水平段总长为X米,在水平段范围内管道顶高程不高于-7.0米,水平段涵盖现状、规划航槽及可能通航的水X位置处规划航道底标高为-1.2米,高于现状河床最低点-2.6米,现状河床最低点对应的最小埋深为4.4米。
拟建管道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穿越漠阳江西河2,出入土点均位于岸上。穿越漠阳江西河2管道水平段总长为X米,在水平段范围内管道顶高程不高于-8.0米,水平段涵盖现状、规划航槽及可能通航的水X位置处远期预留规划航道底标高为-2.7米,低于现状河床最低点-2.3米,规划航道底标高对应的最小埋深为5.7米。
拟建管道采用一孔跨越通航水域方案跨越漠西排灌渠,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X.0米,通航净高为2.5米。
管道埋设、跨越方案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X同步建设。
(二)建设及管理单X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X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三)建设及管理单X范围内水下地形监测,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管道顶部留有足够覆土厚度。
(四)拟建管道与附近桥梁最近距离为X米,建设及管理单X建设对该管道及桥梁等构筑物(设施)的影响X析,同时加强与相关管理单位的沟通,并及时采取合理措X自身和相邻构筑物(设施)的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X建设,积极配合粤西X实施技X完工后应向粤西X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X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X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X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