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承担临猗县X年农业生产
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在全县实施X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面向全县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托管服务组织,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应具备的条件
主要遴选临猗县域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范围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的农业机械服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依法注册有法人资格。
2、有固定场所及办公设施,有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财务资料规范完善。按时在县市场X填报企业年度报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格执行税务部门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3、从事过单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
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耕、种、防、收等)、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安装有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和耕作模块)、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
5、参加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
6、能够服从相关工作要求,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二、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X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年度报告和正常报税证明。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成员出资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办公设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照片。
3、各类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植保机、无人机、北斗定位系统等不少于5台的农机具清单,并提供农机型号、车主信息、车辆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4、服务组织获奖证明等其他资料。
三、报名及遴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X)农经部门报名,经X)同意后X文件(小红头)、《临猗县承担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服务组织申报X农经部门领取),于8月X日前上报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X临街二楼X室),经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组织名单。
联系人:Xdiv>
联系电话X
临猗县农村X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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