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青海 2026-06-08
一.招商项目概况
格尔木应急货场,隶属于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该货场主要办理超限、超重、批量X散货物以及X英尺、X(X)英尺集装箱货物发到。现有可出租格尔木应急货场西南X露天场地,共X平方米。可用于货物仓储。
二.包件划X、招商底价、竞价步长及中商资格有效期
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1个,包件的具体划X、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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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资产名称 |
业态 |
资产面积(㎡)(出租) |
招商底 |
招商底价(X/年) |
竞价步长(X/㎡*月)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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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尔木应急货场西南X露天场地 |
露天场地 |
X |
2 |
X |
0.1 |
3 |
竞商报价=(招商底价的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出租面积×X个月 三.招商期限
为提高管内货场场地的利用率,同时为支持租赁方的业务开展,故招商期限拟定为3年。
本次招商,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年度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中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当年履约保证金按一个完X年度合同价的百X之十预缴。中商人中途放弃租赁权利时,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退租,在场地运行正常的情况下退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如招商人不同意,中商人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合作方式
1.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青海省、格尔木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办理相关证照,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X公司铁路货运场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商人不得以从事的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证照而延迟、少交或拒交租金。
2.本次招商的场地以现状进行出租,竞商人自行前往现场对招租场地状态进行现场查看。本出X部门办理审批的业态进行租赁,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联营;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租赁性质、用途。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商场地的现状X规划经营业态,不得从事超出场地正常功能范围的经营活动。
3.招商期限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场地,清缴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
4.本次招商X公司生X调X及其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中商人进入货场的车辆及人员应严格遵守货场有关各项规章制度,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场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或在作业中发生违章现象,视其情节货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采取暂停装卸等其他措施。
6.中商人员违反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发生超、偏载等装卸车质量问题;发生延误装车时间,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等其它问题,中商人因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商人承担。
7.中商人在铁路货物装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协议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由中商人负责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场地改造满足环保要求及铁路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环保与安全责任。
9.改造后由中商人自装卸,相关费用收取需明码标价,不得高于铁路现行标准,遇铁路运价下浮时,装卸费需同比例下浮。
X.中商人应敞开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发运需求,不得因为承租方收费原因而影响客户正常运输。
X.本次招商期限3年,具体交付场地时间以实际为准。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X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一次性缴付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具体缴费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之内,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六.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在竞商报名时缴纳竞商保证金(招商底价的2%),竞商人中商后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个包件一个完X年度合同价的X%,不足部X由中商人一次性补缴),竞商人未能中商的在X个工作日之内由招商人全额退还竞商保证金,竞商人中商后在X个工作日之内不与招商人按照中商通知书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中商资格自动灭失。
3.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七.可行性X析
为加大货场闲置场地利用率,加强铁路货场运输优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客户在符合货场办理限制(不办理煤)的前提下,开展货场业务需求办理,全面落实货场运输需求敞开受理,及时掌握管辖客户货场运输需求,要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敞开受理,不得人为设置办理限制条件,同时提高货运服务质量。
八.业态规划
1.铁路货场露天场地X平方米,主要针对铁路货主仓储货物,为铁路增运上量工作争取优质客户。
2.中商人经营项目仅限于通过铁路发送货物的仓储。
九.市场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价的提高,铁路货场场地出租费率普遍低于当地租赁费率,由于此次招商项目为铁路货场场地出租,针对招商主体主要为铁路货主,故招商底价需比照《关于公布翻卸车维检费、机车出租费、货场场地出租费三项货运杂费的通知》(铁运〔X〕X号)要求,以货场场地出租费费率作为招商底价单价。
十.招商方式
十一.招商失败后采取的措施 1.重新对租赁项目进行定位,有针对性的招商,多围绕对货场闲置场地有真切需求的商户进行招商。 2.严把招商质量关,避免招到的商户与招商项目不符或商户经营能力弱,导致货场闲置场地高空置率。 十二.有关事项明确 1.本次X洽谈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招商评审方式为现场评审,由招商人组成招商委员会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 3.竞商人查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竞商人自行负责在查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竞商人中商后,有关经营手续需自行办理。 5.中商人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违规经营、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禁物品。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本招商项目资产归属青藏X所有,具体以青藏X财务固资台账为准。 十四.合同主要条款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场地的结构安全。 2.因甲方原因提出对场地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场地。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1 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租赁场地期间,承担场地租赁的安全注意义务,场地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场地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或其他各项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6.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有权对出租场地进行安全检查。 青藏X X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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