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X/6/X至X/6/X |
| 兹有建设单位<杭X西X公司&X<双浦单XXHX-X地块双浦派出所设计>,项目编号为,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
| 序号 (按单位名称排序)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 投标价格(X) | 工期要求(天) | 得X | 造价师 | 其他 | | 1 | 浙X | 苏仁毅 | X.X | X | 0 | 0 | | | 2 | 王兰生 | X.X | X | 0 | 0 | | | 3 | X、浙X | 赵刚 | X.X | X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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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 无 |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 企业业绩: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X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为准)设计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X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X总承包(EPC)项目业绩X咨询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X,最高得3X。n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X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设计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X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X总承包(EPC)项目业绩X咨询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X,最高得2X。n(业绩证明材料X设计合同复制件、图审合格书复制件、施工许可证复制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施工许可证、图审合格书、设计合同的认定顺序;以联合体形式的承接过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的,业绩予以认可;对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规模、属性的,另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确认书或初步设计批复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X。)n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X。n注2:【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X-X)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X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XX、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若该地块为公共建筑与住宅组合,仅计算独立公共建筑的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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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中标候选人:X id="Label5">浙X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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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X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企业名称:浙X |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X改X |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X | 图审时间X.7.X 项目面积X㎡ 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合同复印件 图审合格证 施工许可证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 企业名称:浙X | 浙大X学生宿舍建设二期项目 | 浙大X | 图审时间X.X.6 项目面积X㎡ 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合同复印件 图审合格证 施工许可证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 企业名称:浙X | 浙大X学生公寓楼项目 | 浙大X | 图审时间X.7.X 项目面积X㎡ 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合同复印件 图审合格证 施工许可证 | 专家评审意见: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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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X id="Label5X、宁波X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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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X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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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X id="Label5">X、浙X |
|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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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X业绩公示汇总表: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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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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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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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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