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X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X定于X6年6月4日XX在“销售交易专场”举办本次商品杂醇油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杂醇油
数量:X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见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X,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X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X处理。
4.交收地址:X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color: rgb(X, 0, 0); font-size: Xpx">黑龙江省鸡西市鸡X化工工业园区X院内。
二、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X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报名单位或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三、交易方式
1.交易方式:交易市场将通过国家X新X组织交易。会员可通过点击“交易”后选择“江苏”,进入X竞价销售交易专场”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销售交易底价:XX/吨,竞价幅度为人民币XX/吨。交易价格类型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X化工工业园区X院内出厂价,详见线下合同。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XX/吨,履约保证金XX/吨,合计共100X/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X行
账号X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数量的2X/吨向中标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买卖双方自主完成交割(双方自行承担资金安全责任,自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交割风险),买受人凭成交合同,凭身份证明带款或有效汇款凭证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
3.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电汇结算,买受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付出卖方。货款X期支付,出卖方按每次收款金额发出对应金额的货物,发票X期开具,买受方收到每期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出卖方向买受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见线下合同。
4.保证金清退:交易双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
5.交易交割其他事项,详见线下合同(附件四)。
六、其他事项
有关委托方、中标方可能产生的违约事项、违约罚则及合同生效送达等相关规定详见线下合同(附件四)。
七、联系方式
X:X
王赟 X
南京国家XX:
杨诏翔 X
母 竟 X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X
李佩璇 X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X
会员报名X-X
资金财务X-X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X。
X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