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盐城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现将本次专家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X年6月5日始,至X年7月4日止)。如对盐城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X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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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盐城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评审结果汇总表.docx
盐城市文化广X
X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