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闽09破9号第二次债权核查通知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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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闽09破9号第二次债权核查通知

    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福建   2026-06-12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闽09破9号第二次债权核查通知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二次债权核查通知

    公开时间X钟前

    债权核查通知书(第二次)

    X年4月X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X福安X(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X)闽X破申X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宁德)律师事X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一、债权核查范围

    本次债权核查范围为第一次核查后,债权异议复核调X后的债权。

    管X债权表(债权人会议第二次核查稿)》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详见附表),本次:

    认定普通债权1户1笔,认定普通债权X.XX。

    二、债权核査方式

    本次债权核查采取非现场核查方式。管理人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将债权表等债权核查资料、信息送达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债权核查,并同时将债权表等债权核查资料、信息上传至“全国企业破XX址:***n/)”供核查。债权人及债X站,并在搜索框X管理人债权核查通知书(第二次)”,下载本次债权核查资料、信息进行债权核查。

    四、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日

    自即日起至X年6月X日结束。

    五、债权异议处理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X年6月X日前,X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逾期未起诉的,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X律师

    电话X、X

    地址:X9楼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债权人会议第二次核查稿.pdf 下载
    债权核查通知书(第二次).pdf 下载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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