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内蒙古 2026-06-04
项目名称:海勃湾区京海电厂至海拉南X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海勃湾区京海电厂至海拉南X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海勃湾区京海电厂至海拉南XX,项目建成后能够明显改善海勃湾京海电厂周边路域环境,提高附近企业及居民运输通行效率,为海勃湾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本项目路线全长2.X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7米。
2.设计方案
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Xkm/h,路基宽X8.5 米=0.X 米(土路肩)+2×3.5 米(行车道)+0.X 米(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X技术标准》(JTG BX-X)执行。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海勃湾区京海电厂至海拉南X施工招标》(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X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内蒙古自治X、内蒙古自治区乌海X、内蒙古自治区X站。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X“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X年6月7日XX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X年6月4日至X年6月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邀请。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X湾区住房和X(乌海市海勃X)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 X X
招标代理机构:内X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X、内蒙古自治区乌海X、内蒙古自治区X站上发布。
内X
X年6月4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