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四川 2025-12-22
职工债权的公示
X于X年9月X日作出(X)川X破申3号决X进行预重X,并于X年9月X日作出(X)川X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X担任X预重X事宜。
临时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职责,对债务人是否存在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截至目前,临时管理人X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欠付职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债权。因此,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核认定债务人无职工债权,职工债权金额为0X。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X年X月X日,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临时管理人更正;临时管理人不X提起诉讼。如公示期内仍未提出异议,视为对公示结果的确认。
特此公示!
X年X月X日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袁,X;高,X
联系地址: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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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化工 招标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