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X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EPC(变更公告第1次)
 
( X)
 
一、更正内容:
关于阿勒泰X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EPC信用评价不参与评X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建法函[X]5号)的通知及X相关要求,信用评价不参与评X,因此本次投标各投标人信用评价得X按X(0X)计算。
因本通知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做开标时间延期,开标时间按原定招标文件执行。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
阿勒泰市住房和X
地 址:
阿勒泰市
联 系 人:X
马桢锴
电 话:
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X
地 址:
阿勒泰市
联 系 人:X
冯硕
电 话:
X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