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马莲渠乡霸王河村酱菜食品加工厂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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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宁区马莲渠乡霸王河村酱菜食品加工厂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轻工纺织食品   内蒙古   2026-03-20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集宁区马莲渠乡霸王河村酱菜食品加工厂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新建酱菜生产车间一栋、办公用房一栋及水电配套附属设施。(X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集宁区马莲渠乡霸王河村酱菜食品加工厂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X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X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X(***)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X邮寄地址:Xpan style="background: rgb(X, X, X); color: rgb(0, 0, 0); lett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x; font-style: normal;">数码大厦X室

    邮编:X(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X年X月22XX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X年X月X日至X年X月22日,共三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X渠乡X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Xspan>

    电话:X

     

    招标机构X

    联系人:Xspan>

    电话:X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X(***)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时间:X年X月X日


    附件:
    招标文件-集宁区马莲渠乡霸王河村酱菜食品加工厂项目.docx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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