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化工,冶金矿产原材料 西藏 2026-05-20
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拉资林字〔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X (一)出让人 名 称:拉孜县自然资源和X 场 所:拉X南汇路1号 (X 名 称:西藏自治X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 (二)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该矿区位于日喀则市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境内,设计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Xm~+Xm,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约0.Xkm2,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详见表1)。矿区保有推断资源量X.9X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X.9X吨,设计损失量X.7X吨,采矿回采率X%,废石混入率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X.XX吨,生产规模XX吨/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8.X年。出让起始价为XX,增价幅度为XX的X数倍,竞买保证金为XX(起始价的X%)。
表1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优先)。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竞得履约能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行贿人及受贿人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相关诚信资料。 (三)竞买人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没有被列入自然资源异常名录、采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四)本次挂牌竞买人须经拉孜县自然资源和X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通过西藏自治X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二)公告时间X年5月X日X时XX至X6年6月X日X时XX。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X年5月X日X时XX至X年6月X日X时XX,未实际到账的不得参加竞买,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保证金缴纳至西藏自治X指定账户。 (五)挂牌时间X年6月X日X时XX至X年7月3日X时XX。 (六)竞价时间X年7月3日X时XX。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设置保留底价,以增价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竞得人并予以公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交易终止,挂牌不成交。 六、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属于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详细了解以下提示: (一)该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买人须根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后方可生产。 (二)竞买人应认真研读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矿权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充X了解采矿权现状、开采技术、估算的资源储量等,做出科学的投资X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矿业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设绿色矿山,若不达标自然资源部门将按出让合同和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法律政策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X考虑并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七、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竞买人对公告内容或采矿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应在参加竞买申请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X提出。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竞得采矿权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须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在采矿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X组织的采矿权挂牌活动。 (二)在采矿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X组织的采矿权挂牌活动。 九、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X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该采矿权现场踏勘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和X在竞买申请时间内统一组织。 (二)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缴出让收益。 (三)成交后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按约定时间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和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申请退还,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本公告在X站、日X站、日喀则X站、西藏自治X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 西藏X X
拉孜县自然资源和X X6年5月X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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