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第八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式 林西县第八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X开发边界内。四至范围为地块北侧Xm为明源御景小区;东侧紧邻羊肠子河(常年无水,已进行大坝加固);南侧Xm为东兴小区;西侧Xm林X,西侧Xm为林XX坐标为EX°3′X.X″,NX°X′X.X″,本次调查地块面积Xm2,使用权人为林X。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发现,目前林西县第八幼儿园地块尚未开始动工。用地现状为育儿园用地。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得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符合规划为第一类用地建设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土壤无可能的污染源,无可能的污染风险,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不需要做进一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管理要求,无需启动风险
评估工作,可按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