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X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X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X〕X号)、《内蒙古自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X年全区驭风行动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X〕X号)、《鄂尔多X 鄂尔多X关于X年驭风行动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X发〔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将X年驭风行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驭风行动项目,单个嘎查村关联规模不超过2X千瓦,总规模不超过4X千瓦。
二、申报要求
1、新能源开发企业应具备开发投资实力和相关技术能力,且信用信誉良好。
2、严禁擅自变更、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
3、对于以前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但未按自治区政策要求如期开工建设的,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4、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X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
三、建设要求
1、支持以嘎查村为单位的村企合作、收益共享模式,支持村集体以土地、资金入股共享发电收益,着力打造一批“风电入村、收益进村、农牧民收益X。
2、本年度驭风行动原则上要X,投资建设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建设。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于X年6月X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8份及2份可编辑的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报至达拉X新能源办,逾期不再受理。
达拉XX本着“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推选,将优选结果上报至鄂尔多X。
联系人:Xn>新能源办公室 联系电话:X
达拉X 达拉X
X6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