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X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X〕1号)以及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本届共收到X项成果项目。按照教育部对我区X配的基础教育成果奖申报X配的名额,经各地各校推荐、X络评审、会议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及教育厅党组审定等程序,拟推荐自治区评审结果前X项参加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X年6月X日至7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一)单位异议: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通讯地址。
(二)个人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受理方式:直接送达、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提交。
(四)保密与责任:对异议反映人严格保密;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撤销获奖资格并依规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p style="text-indent: Xpx; line-height: Xpx">通讯地址:Xtyle="font-family: 仿宋_GBX">号
邮政编码:X
附件: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拟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名单.xls
自治区教育厅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