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冶金矿产原材料,交通运输 重庆 2026-06-26
| 标的名称 | |||
| 项目编号 | GRXCQX | 转让底价 | 河沙X.XX/吨; 鹅卵石X.XX/吨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X-X-X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X-X-X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丰都县 | 资产类别 | 其他 |
| 标的名称 | |||
| 标的描述 | 标的X江码头X砂石资源一批,清淤面积约X平方米,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清淤底高程为X.X米,趸船停泊区设计清淤底高程为X.XX量约X.X立方米,砂石资源X量的X%,即X.X立方米(其中:鹅卵石约X.7立方米,约X吨,河沙约X立方米,约X.4吨)。销售运输与清淤作业X江码头X时间一致;地理位置XX精细化工园区,长江左岸,距丰都城区里程 5km,距重庆主城区 Xkm;长江上游航道里程XX.X~X.Xkm;设计高水位X.Xm(水库运行X年,二十年一遇的洪水位,X 国家高程基准),设计低水位X.Xm(保证率X%,X 国家高程基准);运输及清淤船舶范围控制坐标(X 国家大地坐标系)为X,XX.X、YX.X;A2 ,XX.X、YX.X;A3,XX.X 、YX.X;A4,XX.X 、YX.X;A5,XX.X、YX.X ;A6,XX.X、YX.X ;A7,XX.X 、YX.X ;A8 ,XX.X 、YX.X ;A9,XX.X 、YX.X。 | ||
| 标的所在位置 | |||
| 转让底价 | 河沙X.XX/吨;鹅卵石X.XX/吨 |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评估基准日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X |
| 转让方名称 |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丰都县国有X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X。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X江码头X砂石资源一批,清淤面积约X平方米,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清淤底高程为X.X米,趸船停泊区设计清淤底高程为X.XX量约X.X立方米,砂石资源X量的X%,即X.X立方米(其中:鹅卵石约X.7立方米,约X吨,河沙约X立方米,约X.4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河沙转让底价为XX/吨,鹅卵石转让底价为6X/吨)X体转让。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以砂石合计XX(含河沙、鹅卵石各一吨)作为竞价基数进行竞价,较竞价基数增值部X按河沙和鹅卵石的转让底价比例进行X配,即:河沙最终成交价格为(X+竞价增值部X×X.X%)X/吨,鹅卵石最终成交价格为(6+竞价增值部X×X.X%)X/吨,本项目价款计算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XX上报名操作指南***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X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登记时,需提供查询时间在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gov.cn/)查询,未在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查询结果(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 4.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X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6.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X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交易合同且结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8.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向转让方缴纳XX履约保证金,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履约完成,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本项目为预付或现金交易,受让方缴纳预付款或每船计量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清该船款项后驶离港口,不接受先货后款,结算完成后,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开具砂石销售发票(3%的税额)。 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均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wsX?id=X4)。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以最终结算金额进行计算。转、受让双方须在结算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9.受让方需知X公司委托清淤船舶将清理的淤X江码头固定存放点,受让方自行提供砂石资源X离设备、输送上船设备,负责淤泥中砂石资源的X离、清洗、运输及销售X江码头建设临时X离设施(三级沉淀池、淤泥堆放仓、砂石堆放仓),并承担X离过程中的环保、水保处置费用,将X离的废弃物(淤泥)集中存放至码头指定淤泥堆放仓,销售工作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拆除临时X离设施,受让方也可自行采取更优的砂石X离方式,但方式需符合但不仅限于环保、水保X的同意,X离方式若出现违法违规的,自行承担相应的处罚。受让方将X离、清洗完成的砂石直接装入运输船舶,场地堆放不得超过X吨,进入运输船舶的一切货物视为有效砂石资源,转让方立即进行计量,受让方不得以砂石质量等理由拒绝计量,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其委托的运输船舶相关计量证件,若受让方委托的运输船舶提供的计量证件存在虚假视为受让方违约,并报相关部门处罚;按每X吨淤泥为一个阶段,阶段内砂石资源占淤泥量的X%或以上时,受让方未按转让方的要求时间进场或拒绝对开挖的淤泥X离、清洗、购买砂石资源的,视为违约;因市场价格下降,停止X离工作或要求变更合同单价导致停止X离、清洗、运输、购买工作的,视为违约。若受让方发生上述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XX,同时可另行挂牌出让该宗砂石资源。 X.若清淤船舶长时间停止作业导致受让方运输船舶停靠等待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受让方任何损失;受让方运输砂石时,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及安排;受让方自行组织标的X离、清洗、装卸、运输、保管、加工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X离、清洗、装卸、运输、加工以及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等费用)及在交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X.水X杂质的扣除:按河沙X.X%、鹅卵石X.X%进行扣除水X及杂质量,按扣除含水(杂质)后计量。 X.风险提示:本项目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有关淤泥内的砂石资源质量、数量与实际资源量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外运方式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X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对该砂石资源现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X.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X。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X.X X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X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鲜老师 | 联系电话 | X-X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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