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2)对于法人设立的X支机构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3)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X、行业协会或集团公司的黑名单,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与此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丰富服务经验。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或者未划X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响应。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X站***询,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不接受我司黑名单、锁定或暂停响应的供应商参与。
(9)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X)若报价人为企业法人,则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报价人为社会团体,则须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若报价人为事业单位,则须具备《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
(X)具有良好的商业X、行业协会或集团公司的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X)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与此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丰富的服务经验。
(X)满足采购文件中“★”号实质性条款。
(X)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X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同时X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