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内蒙古 2025-11-05
| X字〔X〕X号 各盟市X,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X: 按照工作安排,请各盟市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做好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见附件)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二、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依托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g.gov.cn)开展。首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使用的填报系统本次不再使用,请注意区X。相关医药机构和部门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填报或审核。本次数据填报沿用首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账号,医药机构无账号或需重置密码的,可由所属医保部门进行新增或重置密码(省、市、县医保部门均可新增或重置密码)。 三、填报内容 (一)医药机构信息。医药机构需填报联系人、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其中,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 (二)历史采购数据。医药机构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逐一填报近1年(X年X月1日-X年X月X日)历史采购量、历史采购总金额以及X年下半年、X年上半年、X年下半年3个时间段的最后采购单价和采购月份等数据。同一品种有多个生产企业供应的,应逐一填报。 (三)采购需求量。医药机构应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按照规格等级,准确填报未来1年每个品规的采购需求量,对于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低于历史采购量X%或增幅超过X%的,需在系统内填写原因说明,各级医保部门进行逐级审核。实际采购中药饮片明显高于集采品种选货规格等级的三级医疗机构,可在历史采购量X%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或不报量。 完成数据填报后,医药机构应从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各医药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采购数据核对校准工作,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上报。 四、时间安排 医药机构填报时间X年X月4日9X-X月X日XX。填报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数据补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X年X月X日前完成审核。医药机构填报期间医保部门审核功能保持开放,请各联盟地区省级医保部门在时限内完成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工作,汇总导出并打印,加X公章,扫描后通过系统上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联盟地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要及时向新参加集采的医药机构发放账号,并做好集采政策解读,确保本地区报量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促、如实报量。为避免因中药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出现供应问题,同时引导医药机构据实、合理报量,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拟对中选企业完成约定采购量后的供应责任作出调X:采购周期内,若医药机构实际采购量超过当年协议采购量2倍以上,经与本联盟地区该品规所有中选企业协商后均无法按中选价格供应的,经报联盟地区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后,可由医药机构自行采购。请各联盟地区医保部门督促医药机构按实如期填报真实数据,避免因填报需求量不实导致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无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各有关医药机构要严肃、认真开展本次报量工作,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三)认真负责、精准审核。医药机构报量与企业得X密切相关,请各联盟地区医保部门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填报数据,杜绝出现医药机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虚报、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报量各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X X年X月5日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