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X后湖院区共享充电宝场地租赁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不低于XX/年。
(四)招租需求:
1.为满足患X计划将后湖院区急诊楼、门诊楼、综合楼、医技楼、外科楼、内科楼等共计X处场地进行招租,X负责提供场地并对中标方经营行X缴纳租赁费及电费。
2.经营范围:共享充电宝的投放、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管理等。
3.合同履X与中标方签订1年履行期限的场地租赁合同X将根据考核办法确定是否和中标方续签下一个周期场地租赁合同(每个合同周期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4.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XX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X年9月X日至X年9月X日,每天上午8时至X时,下午XX时至X时。
联系方式:电话X-X,邮箱xgXan>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X年9月X日至X年9月X日,每天上午8时至X时,下午XX时至X时。
联系方式:电话X-X,邮箱xgXan>
五、开启
X通知时间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至X年9月X日X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