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铁岭X(四次公告)
(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
发布日期:
X-X-X
项目规模
X由两段线路组成,即松山路至道义段和道义至凡河新城段。
标段(包)名称
沈阳至铁岭X(松山路-道义)决算审核服务
标段(包)编号
X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标段(包)招标范围
对沈阳至铁岭X(松山路-道义)暨沈阳地铁二号X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金额,并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出具审核意见。同时,对项目的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进行审核。
投标保证金
0.3
X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X-X-X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X-X-X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X)(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X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及高级会计师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X
X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X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X-X-X XX至X-X-X XX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X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X投标盲盒系统***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X-X-X XX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X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开标时间
X-X-X XX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X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X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X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X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及高级会计师职称; (2)为本项目(沈阳至铁岭X(松山路-道义)项目)提供过前期服务、结算审核、决算编制及与以上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沈阳至铁岭X(松山路-道义)决算审核服务的投标活动;(3)本X公司出资,计入地铁项目建设成本)。(4)工期为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共X日历天,X年X月底前完成决算审核,X月底前配合报审。(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招标人
沈阳市城乡建设X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X号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X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XB区5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周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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