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将咨询服X资质进行承揽业务;如委托的项目之前有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财政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过造价咨询服务的,必须主动提出回避;如中选后无故放弃,一年之内不得参与推选。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法、规范的X造价咨询服务,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业”,出具准确的审核报告。在出具正式审核报告之X有权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核查计价规则的合理性、有效性,核减依据的真实性、充X性,计算成果的完X性、可追溯性,计价结果的公正性X复核发现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存在问题,各项结果的技术偏差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按审计复核建议及时修改到位。 3.选派的复核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相应审核工作,并与复核项目不存在利益关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X提供的复核工作场所进行工作。审核期间,不得将项目资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得将办公电脑带出核对室,使用过后的审核资料放回原位。 4.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秘密严加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审核资料。 5.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收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项目资料统X进行移交,如缺少资料,填报所缺资料需求单XX通知相关单位提供资料。 6.不得与施工单位私自接触,不得泄露与项目复核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7.不得接受相关利益方宴请或礼品,不得利用审核工作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