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X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X(路面修复与X)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X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X(路面修复与X)
二、项目编号:FYXJTX
三、首次发布时间:X年9月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中第3.2.9条“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5%”与控制价编制说明安全生产费的取费标准不一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X标准施工招标文件(X 年版),投标人应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规定如下: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X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
控制价编制依X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解释说明》,安全生产费已明确规定计费基数安全生产费不含本身。故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与控制价编制中的取费标准不一致。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安全生产费按照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X条“开工预付款金额0%签约合同价。
更改X开工预付款金额X%签约合同价。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X进度款中等额扣回全部预付款。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9条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X天以内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X 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工超过X天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工超过X天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违 约金以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X款项,同时列 入阜阳市建设市场不良信誉X站予以公示,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人所有项目的建设。
招标人(签章)
日期:X年9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