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4-09-25
编号:(X)第(X)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式X-X。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 吴静(葛亮、吴静)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不动产坐落 | 普陀区东港街道大岭下新兴园X幢X室 |
不动产面积 | X.0㎡/X.X㎡ |
用途 | X住宅用地/住宅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葛亮、葛彦含 |
舟山市自然资X
普陀不X
X年9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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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吴静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大岭下新兴园67幢102室房屋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浙江 ,商业服务 招标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