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陕西 2024-11-13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X〕X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X〕X号)要求,我厅于X年9月4日对X金桥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X年9月XX古城一号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X年X月X日X神木县香水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X年X月XX府谷县普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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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合阳县金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四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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