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公安局国道518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TTDL-G2025-0002]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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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沛县公安局国道518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TTDL-G2025-0002]

    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江苏   2025-02-1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沛县公安局国道518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TTDL-G2025-0002]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X国道X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 JSZC-X-TTDL-GX-X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X-X-X XX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X-TTDL-GX-X

    项目名称: X国道X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 X.XX

    最高限价(如有): X.XX

    采购需求:

    X国道 X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 在国道X闫集街口增设红绿灯等安保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日后,X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X年度或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六)的内容)。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Xtag-type="span" title="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售价: 0.XX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X-X-X XX (北京时间)

    地址:Xa-tag-type="span" title="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X年3月X日XX)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址:Xn="justify">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X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X方式X-X

    地址:X1-X。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X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X采购政策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X://X.3.X.XX/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1caX-X-X-Xc0-c8cXcb5ba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X(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8号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X

    单位地址:X1-X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

    电话X-X

    JSZC-X-TTDL-GX-X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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