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内蒙古 2025-03-10
宁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X 5- 0 X、X-XX上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X 5 NCTD0 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X批准,X上挂牌方式出让 X 5-X、X-X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宁城县公共X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X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用途及条件、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起始价 (X) | 竞价增幅 (X) | 竞买保证金 (X) | |||||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 ||||||
X-X | 园林路以东、南紫蒙街以南、迎宾路以西、大明街以北 | X | X住宅用地兼容X售商业(兼容比例 ≤3%) | ≤ 1.6 | ≤ X | ≤ X | ≥X | 住宅 X、商业X | X | X 或 X 的X倍数 | X |
X-X | 园林路以东、南紫蒙街以南、迎宾路以西、大明街以北 | X | X住宅用地兼容X售商业(兼容比例 ≤3%) | ≤ 1.6 | ≤ X | ≤ X | ≥X | 住宅 X、商业X | X | X 或 X 的X倍数 | X |
二 、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此次挂牌受理单独竞买申请,也受理联合竞买申请。申X进行开发建设的,应X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X注册登记手续后,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上宗地不与个人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三 、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挂牌出让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X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http:// X .1 X . X.X X/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
五 、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 X 5 年 3 月 X 日上午 9X时起至X 5 年 3 月 X 日上午 9X时止
挂牌期间,X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X 5 年 4 月 7 日上午 9X时
六 、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X X年3月X日上午9X时起至X年3月X日上午9X时 止,获取办法:
登录 “内蒙古X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 、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本X上竞买申请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 “操作指南”栏X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X版本以上)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 “资料下载”中下载相关银行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指南》,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 、 CA数字证书办理
1.线上办理地址:X2.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XInfoID=2bXa-Xeb-4fc0-Xb-0cXc4&CategoryNum=X )
地址:X书窗口
X联系人:Xp>
咨询电话: X-X
X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X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 CA证书登录系X上挂牌报X上交易系统进入限时3X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X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X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 宁城县X与其签订《X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宁城县公共X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 , 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X上交易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 材料,到宁城县公共X (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 X号便民服务大厅X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 2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宁城县公共X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 一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 )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按程序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按程序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二 )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
( 三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要求应遵照执行。
十 二 、咨询联系方式
宁城县公共X: 董琳琳 联系电话: X-X
财务联系人:X联系电话: X-X
宁城县X : 于立平 联系电话: X-X
十 三 、投诉举报电话
宁城县X X-X
宁城县公共X X-X
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 “X”
宁城县X
X 5 年 3 月 X 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