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一号楼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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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一号楼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江苏   2024-11-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一号楼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一号楼装修改造 JSZC-X-JSFB-CX-X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X-X-X XX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JSFB-CX-X

    项目名称: 一号楼装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X.XX

    最高限价(如有):XX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X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X。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X施工总承包X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X专业X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X(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Xdata-tag-id="X" data-tag-type="span">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XX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X-X-X XX (北京时间)

    地址:Xdata-tag-id="X" data-tag-type="span">苏彩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X-X-X XX (北京时间)

    地址:X-tag-id="X" data-tag-typX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X)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

    地址:Xont-family: 仿宋;">X号文峰大厦南楼X层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X。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X采购政策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edfb7c6-3da4-X-bXe-0fXcfXdX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X

    单位地址:X联系电话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X

    单位地址:X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p>

    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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