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X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的精神,现将我县X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请考生在“公告” (***/sX/X/9ee6dXfe8bXebXaaXcc3bf5a.shtml)规定时间内(X年2月8日X时至2月X日X时)登X-考生服务栏目(***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材料上传
X年福建考区将继续采用在线上传电子照片等报名材料。考生X填写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规范填写相应证件编号,以免影响参加军事加试),考区选择“福建”,提交报考信息后,页面将直接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福建)考生服务系统”,按页面提示进行账号激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具体流程及要求附后)。
X年及以后在福建考区审核通过且报名信息(指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工作单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信息)无更改的考生,再次报考只需重新上传近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即可,无需重复上传已锁定的材料。
三、现场审核
根据市考点工作安排,我县考生现场审核时间为X年2月X日至X年2月X日(具体单位与时间安排见附件3)。考生本人需持报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等,到县X医政股(X、X室)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含个人照片),确保真实、准确、有效,确认无误后在报名点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签字。现场审核时考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再进行修改。
X年及以后在福建考区审核通过且报名信息(含个人信息、学历、工作单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信息)无更改的考生,今年再次报考的可不参加现场审核。若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则需通过相X医政股报名点重新现场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现场审核主X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X上报名。
(二)考生X上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处理。
(三)X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X上缴费将于全省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开放,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卫健委-考试服务栏目”及系统预留手机号的短信相关通知。
(四)考点、报名点联系方式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
诏安县X X- X
报名点地址:XX">X号X、X室
附件:1.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X.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X.诏安报名点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诏安县X
X年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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