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X投标),认可该X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X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或开发项目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XX人民币。(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X)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页(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完工验收报告或甲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明细单或合同所对应的全额结算发票)。(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服务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4 投标人需要在验收时提供开发源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