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数字项目(平台设备)采购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扬州市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数字项目(平台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江苏   2024-09-24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扬州市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数字项目(平台设备)采购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检X、办案和技术X设备) JSZC-X-JZCG-GX-X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X-X-X XX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JZCG-GX-X

    项目名称:扬州市检X、办案和技术X设备)

    预算金额:X.XX

    最高限价(如有):X.XX

    采购需求: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8号,与扬州市政府共用大院,没有独立的X、X和XX,无法满足检察机关业务办案开展和司法保障需要。扬X的支持和推动下,新建扬州市X、办案和技术用房,为有效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更X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需配套完成信息化数字项目以实现检察工作的现代化和高效化,为检察机关高质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力支持。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采购“扬州市X、办案和技术用房数字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建设内容,并达到采购人认可的进驻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X"(***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每天上午XX-XX,下午XX-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X标文件获取地点" data-tag-id="X" data-tagX,X

    方式:

    售价:0.XX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X-X-X XX (北京时间)

    地址:X标文件接收地点" data-tag-id="X" data-tag-type="sp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X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p>

    电话X-X


    点击查看内容

    免费注册会员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0
1091000533636041
0